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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的一些国会议员近日推出了一个所谓“重振家庭”主题的新法案,该法案把同性恋列为“性变态”的一种,并且要求包括同性恋者在内的“性变态”人士必须向政府有关主管机构报告或者到政府开办的康复中心去接受“治疗”。据媒体引述该法案的内容,法案把“性变态”行为定义为“不正常”和“不合理”的性行为,并且称“性变态”包括同性恋、性虐待、乱伦等。此外,该法案还要求政府相关管理机构保护家庭不受到各种“有形的和无形的威胁”,“宣传同性恋”被列为“无形的威胁”之一。这一法案已经由一些议员提交给国会,但法案能否获得政府和总统的支持还未知。该法案在本周公开后,已经在印尼国内引发了很多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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