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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墨西哥与危地马拉东面的加勒比海国家伯利兹,LGBT活动家们自2010年起一直在挑战刑法第101章第53条,这个前殖民地时期出台的法律将同性性行为定为非法,并处以最高10年徒刑。伯利兹最高法院在2013年受理相关案件后,首席大法官于2016年裁决“第53条”违宪,并为该国宪法反歧视条文中的“性”一词赋予了“性倾向”含义。但不久之后,伯利兹政府针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根据牙买加报纸《The Gleaner》昨天报道,伯利兹上诉法院的三名大法官在2019年12月30日一致决定驳回上诉,维持最高法院的裁决,这一终审判决标志着伯利兹实现了同性恋非罪化。大法官指出:“男或女同性恋成年人私下进行的自愿性行为既不会损害他人,也不会损害公共利益。”伯利兹首位挑战“第53条”的LGBT活动家Caleb Orozco(图2)对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并希望其他一些国家与地区也能撤销反同的法律,这样的国家与地区目前还有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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